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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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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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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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只有在行政赔偿诉讼这一种情形下才可以适用调解。这样的规定在当时具有合理性,主要是为了防止行政机关任意处分行政职权。但是随着行政诉讼法理论和实践的快速发展,关于可否在行政诉讼中建立调解制度的争论一直在持续。本文首先分析了行政诉讼缺少调解制度存在的弊端,其次讨论了设置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最后提出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具体构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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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调解制度 理论基础 构建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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