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最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并于1999年12月25日进行第一次修订,增设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放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申请股票上市等条件,但仍未从立法理念上对《公司法》进行全面修改。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与旧法相比,从结构上看,是在原公司法基础上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从内容上看,是在股东出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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