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金融监管目标的几点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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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柴俊峰,卫健军.落实金融监管目标的几点作法[J].金融与市场,2000(12):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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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俊峰 卫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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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人民银行河津市支行 [2]河津市城市信用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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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把金融法律法规与金融监管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全面落实金融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支行辖区内金融运行状况,提出全年金融监管工作目标.即全辖整体盈利与上年持平,不良贷款下降1-2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全年扩充股本金550万元,高风险社下降2个,盈余社达到6个.为落实监管工作目标,支行按监管区域和对象一一指定专门监管机构和专职监管人员,并实行A、B责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监管,责任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和要求.同时根据监管内容,坚持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加强指标性考核,保证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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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监管目标 金融法 中国 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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