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触电案的免责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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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靳友成.高压触电案的免责事由[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9(3Z):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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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靳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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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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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无过错责任原则并不等于供电企业就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只要做好高压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合法利用免责事由,供电企业就可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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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免责事由 高压电力 无过错责任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 赔偿责任 设施产权 民法通则 电力设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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