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及其运用(之三):证据的多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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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孝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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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事故案件事实的多样性和证据种类、形式的多样性。主要有,以“有”的形式出现的证据事实,即存在的事实;以“无”的形式出现的证据事实,即不存在的事实;以“真”和“假”的形式出现的证据事实,即真实的事实和假的事实。还有具有正反两方面证明作用的事实等。下面分别介绍:一、存在的事实存在的事实是指伴随着道路交通事故过程出现的事实。基本要素可归纳为七何:何事、何时、何地、何情、何故、何物、何人。1、何事所谓何事,就是指事件的性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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