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三业并举”促进农民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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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丽娟,张晓伟.宝鸡“三业并举”促进农民增收[J].当代陕西,2009(5):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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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丽娟 张晓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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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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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以来,宝鸡市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相关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关键举措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坚持发展产业、就业、创业“三业并举”,实现扩大家庭经营性收入、提升工资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转移性收入“四轮齐动”。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比上年增长21.2%,是1985年以来增速最快、增幅最大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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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增收 宝鸡市 家庭经营性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 工资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三中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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