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空运方式下的信用证风险
作者姓名:杨涛  刘海兵
作者单位:科贝律师事务所
摘    要:案例:2004年3月,上海某电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方)与美国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签订价值10万美元的电子产品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CFRNEWYORKBYAIR,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004年4月间从上海空运至纽约。合同订立后,美方通过纽约一家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

关 键 词:信用证风险  空运方式  2004年3月  2004年4月  进出口公司  即期信用证  贸易条件  出口合同  电子产品  支付方式  合同订立  CFR  上海  NEW  装运期  可撤销  议付行  通知行  简称  纽约  银行  美元  中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