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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参考
摘    要:国家统计局已做出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可划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私有经济等经济成分。该局新近制定的《关于统计上经济成分的推算办法》,将我国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的单位分为农场和农户两类。办法规定:凡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农场,不论其经营力式如何,如果其使用的土地(含水面)为国家所有,一律以农场为单位列为"国有";为集体所有的,列为"集体"。办法规定:凡主要使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含水面),从事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均列入"集体经济";此外列入"私有经济"。按照这一规定,农户所从事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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