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财政职能范围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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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俊生.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财政职能范围的界定[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3,0(5):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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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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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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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财政职能范围是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基本特征是范围广,内容无所不包。实践已经证明,这种财政职能范围的格局根本不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我国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这种财政职能范围格局已经发生了某些变动,但是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其传统体制下的基本特征依旧。因此,我国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相应调整财政职能范围,并根据新形势的特点与需求护以重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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