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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粮食产业的适度保护
作者姓名:邓大才
作者单位:湖南省常德市委办综调室
摘    要:粮食作为一个社会效益较大、经济效益较小的弱势产业,对其进行保护是毋容置疑的.但是怎样保护,保护的程度如何,这是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保护要适度.所谓适度就是既能促进粮食生产,又能促进粮食品种、品质结构的调整;既不能因为保护不够,挫伤粮农的积极性,又不能因为保护过度而保护落后,削弱粮食的国际竞争能力;既要能保证粮食的经济安全,又要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既要对粮食进行支持保护,又要让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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