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地经营权质押能否于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
摘    要:正2004年3月,A企业与B银行签订了《社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内容为:A企业以租赁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其在B银行《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权利质押担保,并进行了质押登记和备案,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登记表》及《流转土地明细》,详细记载了质押租赁土地的状况。2017年12月,某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