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总产值统计理论与方法的改革研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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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国,林和平.营林总产值统计理论与方法的改革研究(四)[J].林业经济问题,1993(2):3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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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国 林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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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林学院
(张建国),福建林学院(林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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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四、未来方向——综合核算由于历史等原因,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这两个紧密相连的生产过程长期被划归不同的经济部门,采用不同的管理和核算体制,这不仅影响和束缚了林业的发展,也给正确核算林业产值带来宏观的困难。另一方面,林业作为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产品和环境条件的资源部门,其经营对象——森林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具有巨大的生态和社会价值,因此,林业产值要准确表现营林生产部门劳动者所培养的森林的价值,就必须全面核算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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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计 林业 营林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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