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经贸委下发通知--清理整顿小炼厂基本结束
摘    要:我国清理整顿小炼油厂、沥青厂、溶剂油厂和润滑油厂的工作基本结束,国家经贸委日前印发如下通知:  一、全国原油年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下(含100万吨)小炼油厂共193户。经清理整顿,保留82户。国家经贸委要求,保留的小炼油厂、沥青厂、溶剂油厂和润滑油厂,要严格遵守国办发〔1999〕38号文件的规定,自觉维护成品油生产和流通秩序。沥青厂、溶剂油厂和润滑油厂不得生产和经营汽油、柴油,其经营范围有成品油项目的,要在2000年12月31日前向其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对擅自生产、经营成品油的沥青厂、溶剂油厂和润滑油厂,…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