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解读之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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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惠全红.《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解读之五——法律责任[J].财会研究(甘肃),2016(4):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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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惠全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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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瑞华会计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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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共四条,主要是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会计法》未涉及但实际工作中新出现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一、违反会计岗位设置、会计人员聘任及会计核算规定的法律责任《条例》第三十条是对违反会计岗位设置、会计人员聘任及会计核算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违反会计岗位设置、会计人员聘任及会计核算规定应处罚的行为包括:设置会计岗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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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岗位 会计管理 法律责任 代理记账 政府财政部门 限期改正 情节特别严重 泄露国家秘密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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