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阳光报业事件看邮政部门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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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晓宁.从阳光报业事件看邮政部门存在的问题[J].邮电企业管理,2002(1):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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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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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邮政局报刊发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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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9月,张家口市阳光报业服务有限公司挂牌开张。由于其从事的报刊征订业务与邮政报刊发行业务基本一致,立即引起邮政部门的注意。不久,张家口市邮政局在《张家口日报》上刊登声明,称阳光公司征订邮发报刊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此后,张家口市邮政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多次到阳光公司执法,阳光公司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对。这起争执引起媒体关注,各种相关报道连续不断。 2000年9月,《河北省邮政管理规定》颁布实施。该规定明确指出:邮发报刊的征订、发行是邮政部门的专营业务。张家口市工商局据此对阳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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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邮政业 邮政业务 报刊发行 阳光报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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