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组织。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建设进入了依法发展的阶段。而上海一直以来都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规范注册登记,从2004年就开始依据《公司法》为农业合作社实行公司登记,明确了农业合作社的企业法人地位。上海市农委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予以贷款贴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为了了解上海地区渔业合作社的基本运作情况,我们分别对上海郊区的水产类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调查和走访,收集了239家渔业合作社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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