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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死刑应警醒谁?
引用本文:孙玲,乔振祺.文强死刑应警醒谁?[J].中国报道,2010(5).
作者姓名:孙玲  乔振祺
摘    要:2010年3月14日下午三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结果可谓大快人心。从打黑者变成黑势力的保护伞,文强的蜕变与堕落,令人痛心。10年前,文强破获杀人魔张君一案,成为重庆警界一位响当当的人物。但他最终也没能抵挡住诱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文强不死,不足以平民愤。这次判决,彰显了司法公正。它告诉我们:无论什么人,无论地位多高,只要触犯法律,都难逃法律的严惩。文强案给我们留下了很多思考,在打黑除恶反腐的过程中,还有多少个文强仍逍遥法外?文强的结局能否给公职人员一记警钟?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在文强之后,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关 键 词:公权力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反腐力度  监督机构  触犯法律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重庆市  官员  政治权利  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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