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摘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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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粮食购价政策有新规 据农业部消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出通知,就1999年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要求。——在保留粮食定购制度和定购形式的前提下,各地可以调整定购粮收购价格。1999年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以及河北省、山西省北部春小麦和南方早籼稻、江南小麦的定购价和保护价有较大幅度的降低。这几个品种中的劣质产品的定购和保护价可以按照低于生产成本的原则确定,以拉开品质差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粮食、农业等部门抓紧制定粮食的质量标准,进一步拉开优质品种与一般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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