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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德国民诉法关于既判力的若干规定
作者姓名:霍亦坤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德国民诉法实质既判力的目的,以及达到目的的途径和实质既判力的作用等。对于既判力的三种界限(范围),即既判力的客体界限、主体界限和时间界限。最后得出形成判决的形成力与实质既判力的区分和差异。

关 键 词:实质既判力  既判力的界限  形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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