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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岂能枉法
摘    要:正"茶博士语: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枉法,指执法者曲解和破坏法律。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原则。然而,时至今日,一些执法者逾越执法行为的底线,实施违法裁判的行为仍然存在。希望执法者举一反三,切记要依法行政,绝不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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