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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何以“毁约退地”
摘    要:正日前,记者在黑龙江、江苏、河南等粮食主产区调查发现,因粮价下跌、自然灾害、流转费居高不下等多重因素,部分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面临亏损,种粮积极性受挫,毁约退地现象在多地上演。目前,不少新型经营主体处于纠结、迷茫状态,围绕土地流转价格农户与种粮大户展开博弈。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出现毁约退地的现象,受访基层干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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