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以四川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例 |
| |
摘 要: | 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而言,不仅可保障其对耕地、草地、林地等拥有最基本的承包经营权,还可赋予其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其在集体资产经营中的收益份额。也就是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还权于民,核心是推进股份合作制,目的是构建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新制度,建立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一个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物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