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更应委托给社会中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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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宗明伍应丽.代理记账更应委托给社会中介[J].农村财务会计,2016(11):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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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宗明伍应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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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湖北省石首市笔架山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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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湖北省石首市乡镇财政所和农经站合并为乡财政农经部门,设立农村'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受村委会委托,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监管代理制度。通过代理记账实践,乡财政农经部门代理记账显现出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注意。1.委托代理记账有'越权'的嫌疑。《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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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理记账 乡财政 村级组织 中介机构 农村 农经部门 会计代理 代理记账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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