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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有调整
引用本文:宋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有调整[J].新疆财会,2004(5):42-42.
作者姓名:宋君
摘    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5考试年度起,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将由4科调整为3科,其中财务管理和经济法继续保留,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调整后的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保持不变。

关 键 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  考试年度  办公厅  经济法  财政部  人事部  续保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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