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有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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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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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5考试年度起,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将由4科调整为3科,其中财务管理和经济法继续保留,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调整后的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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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 考试年度 办公厅 经济法 财政部 人事部 续保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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