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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首批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前不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鲁劳社2007]53号),公布了首批25家医疗机构省直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这25家分为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和单位自办医疗初构,前者可为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提供门诊和住院的综合医疗服务,后者限为本系统内参保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综合定点医疗机构有:省立医院(含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山东大学齐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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