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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百问百答
摘 要:
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规定,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从纳税人享受免税之日起计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
关 键 词: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非营利性
中小企业发展
税收优惠
地方政府
营业税
金融机构
业务收入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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