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 0 1年 4月 1 0日 财税〔2 0 0 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继续扶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发育和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 ,现对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 998〕55号 )中规定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在 2 0 0 0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予以延期 3年 ,即延长到 2 0 0 3年1 2月 3 1日止。二、对财政部、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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