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有关制度规定(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因为磨损、陈旧等原因造成的价值减少额,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实际上就是固定资产更新准备金的合计数。经过计算每一个会计期间应系统分摊的折旧金额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并根据用途计入资产相关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很多种,但我国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