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筑企业实行股份制的若干消极行为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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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凡玉.乡镇建筑企业实行股份制的若干消极行为探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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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凡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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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恒台县建筑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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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所有制经济改革日臻完善,乡镇建筑企业推行股份制的热潮正蓬勃兴起,发展迅猛。实践证明,乡镇企业要从根本上增强活力,完善经营机制,实现生产和资源的社会化,就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股份制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乡镇建筑企业实行股份带有较大片面性和盲目性,在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利益分配及股票发行等方面存有诸多问题,股份制性质和特点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能摆脱旧体制的束缚,被引入了消极行为之中。 1.认识不清。没有把股份制的重点放在转换经营机制上,有的把股份制看成乡镇企业改革中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认为越多、越快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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