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农业订单:雾里看花,谨慎为上 |
| |
引用本文: | 宋述斌.签订农业订单:雾里看花,谨慎为上[J].光彩,2008(3):50-50. |
| |
作者姓名: | 宋述斌 |
| |
摘 要: | 日前,某市工商局接到12名长毛兔养殖户的投诉,称一公司利用"长毛兔养殖收购合同"欺诈养殖户。经工商部门检查发现,该公司成立3个月来,多次张贴并在电视台发布广告,称对长毛兔养殖户"包幼兔、包技术、包回收,每只兔子纯赚60元。"一些致富心切的农户看到这个广告后,纷纷与该公司签订长毛兔养殖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购买了幼兔,缴纳了养殖押金。
|
关 键 词: | 农业订单 农户 订单农业 长毛兔 合同法 养殖户 种植 乡镇政府 工商部门 公司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