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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
摘    要:鲁人社发2015]2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关 键 词:养老保险费  人力资源  年满  社会保险法  养老金待遇  个人账户  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  人社  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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