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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绩效审计实施准则(续四)
引用本文:李月贤,李学柔.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绩效审计实施准则(续四)[J].广东审计,2005(6):53-55.
作者姓名:李月贤  李学柔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第五章:报告准则和指南:提交审计报告5.1最终报告需要关注什么?根据《审计准则》,审计师应该编制书面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4.0.7条)。书面报告应该向政府各部门传达审计结果,使结果尽可能地少受误解,并可用于公众检查,促进后续跟踪工作,以确定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绩效审计报告是政府、立法机关和公众判断最高审计机关的绩效审计活动成绩的依据。许多具有长期绩效审计经验的最高审计机关会将每一项绩效审计报告公布出来。其他不要求开展绩效审计或者虽然开展,但限制公布所有审计发现的最高审计机关,则在年度报告中简单地公布其观察结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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