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港口企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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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明晗.试论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港口企业的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13(21):15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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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明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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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江苏 连云港,222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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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并率先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从2012年1月1日实行。为了积极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我们在8月份初组织相关人员到上海的相关企业进行学习和交流,对营改增的相关文件及规定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学习和讨论,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了具体安排。本文通过对2011年实际数及2012年预算数在收入、成本费用、企业实际税负(流转税及附加税和所得税合计)等方面的分析,得出此次试点改革后港口企业实际税负略有降低的结论,并提出初步的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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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改增 港口企业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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