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保障措施,谁来买单 |
| |
引用本文: | 黄国华.钢材保障措施,谁来买单[J].中国海关,2003(6):44-45. |
| |
作者姓名: | 黄国华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自2002年11月20日起,我国对普通中厚板等5类钢材进口实施为期2年半的最终保障措施(以下简称"终保"),分三个阶段实施:2002年11月20日至2003年5月23日为第一阶段;其后至2004年5月23日为第二阶段;再其后至2005年5月23日为第三阶段.
|
关 键 词: | 中国 对外贸易 保障措施 钢材贸易 贸易保护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