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多元主体投资行为及其合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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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一帆.农业多元主体投资行为及其合理规范[J].福建经济,1991(4):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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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一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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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家庭承包制为契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引起了传统农业投资机制的大变动,农户逐渐成为投资机制中独立的投资主体,国家与地方政府,专业银行、农户等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但在新旧机制转换时期,我国农业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出现了三个前所未有的“断裂带”。即国家对农业投资的减少与农业发展所需长期性,全局性投资的“断裂”;地方财力投向的转移与集体积累能力的削弱同区域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的“断裂”;农户对农业投资积极性减弱和农户生产所需投资的“断裂”。旧的投资机制的功能已经消亡,新的投资机制尚未建立,农业投资机制的重构迫在眉捷。本文论及现阶段农业多元主体的投资行为及其合理规范,提供重构农业投资机制的理论思考与政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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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 投资多元化 投资行为 投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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