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公倍寿命法的缺陷及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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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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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衡阳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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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寿命期不同的投资项目进行选优时,由于不能对其净现值、内部报酬率和获利指数进行直接比较,一般选用最小公倍寿命法进行项目优选。使用最小公倍寿命法进行项目选优时,首先,求出各备选项目寿命期的最小公倍数;其次,假定各备选项目在最小公倍寿命期间进行多次重复投资;然后,计算各备选方案在最小公倍寿命期间创造的价值,即净现值NPV;最后,按照NPV指标进行项目选优的决策原则,选择NPV值最大的项目作为实际投资项目。该方法的缺陷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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