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刑法增设招收事业单位人员徇私舞弊罪之我见
引用本文:田付国.我国刑法增设招收事业单位人员徇私舞弊罪之我见[J].商,2014(15):142-142.
作者姓名:田付国
作者单位: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
摘    要:作为社会稀缺资源,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活动越来越受整个社会所关注。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而没有规定招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这直接导致无法对招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增设招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不仅是必要的,还是可行的。

关 键 词:刑法  增设  事业单位  徇私舞弊罪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