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依法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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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效形式。几年来,承德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政府采购工作有了长足进步。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随着财政收支的不断增加,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2003年-2006年全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2557批次,采购规模137295.58万元。节约资金14781.6S万元,节约率为11%,分别是1999年-2002年采购批次和采购规模的7.5倍和9.1倍。政府采购的实施节约了财政资金,也得到了采购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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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工作 监督管理 承德 政府采购规模 财政支出行为 《政府采购法》 公共财政体系 政府采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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