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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位”的辩证法(外二篇)
引用本文:朱铁志.为”与“位”的辩证法(外二篇)[J].江南论坛,2003(6):50-50.
作者姓名:朱铁志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
摘    要:在“为”与“位”的关系问题上,通常的说法是:“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更好地有为”。但在复杂的现实面前,“有为”的不见得“有位”,“有位”的未必一定“有为”。毋宁说,“有为”者无位,“有位”者无为,是我们常见的情形。“为”者何“为”?“位”者何“位”?是有必要具体辨析的问题。一般说来,“为”是有所作为之为,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之为,是为人民服务之为,而不是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为虎作伥之为;“位”既是作为“有为”条件的职位之位,更是人民群众心目中崇高社会地位之位。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要多想想如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

关 键 词:为”  “位”  辩证关系  中国共产党  领导干部  工作作风  民主集中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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