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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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云漳.对改进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思考[J].福建金融,19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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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云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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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工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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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从1990年4月1日起恢复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以来,对疏通货款结算渠道,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当前企业间货款拖欠现象仍然很严重.无理拒付和无款支付的凭证逐月上升。据1990年底统计,我省工商银行发出托收凭证被人拖欠货款3,577笔,金额1.36亿元,比取消托收承付结算前分别增长52%和117%;收到托收凭证欠人货款1349笔,金额5409万元,比取消托收承付结算前分别增长57%和73%。为了充分发挥托收承付结算在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以及治理整顿中应有的作用,减少货款的相互拖欠,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笔者认为银行与企业要“两管齐下”共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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