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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相对集中执法体系 打造和谐工商建设平台
作者姓名:陈强  范红  希杰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密市工商局,山东省高密市工商局,山东省高密市工商局
摘    要:为充分调动办案积极性,消除监管盲区,我们山东省高密市工商局2006年试行“全员办案”的执法思路,不仅有办案职能的直属局、科室可以行使执法办案职能,不承担执法职能的其他科室的人员只要有执法资格,就可以协助或独立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在案件审批上实行包片领导和局长分级审批的分散审批模式,在执法业绩上实行计划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全员办案”的实施,在消除监管盲区、解决局所各自为战、实现一岗多能等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全员办案”也暴露出重复立案、占案、压案、裁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造成市场主体的反感,影响工商形象,影响和谐监管。为此,我们马上进行了调整,探索“立案集中审批、办案主辅结合、结案审理统一”的执法监督新路子,在全员办案的基础上,建立相对集中的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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