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骂人成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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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剑.村支书骂人成被告[J].乡镇论坛,2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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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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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2月25日,湖南省洞庭湖畔红旗村人吴德收到这样一份民事调解书:“2000年农历正月初一大早,被告吴德在广播中骂原告金土地,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原告金土地身心受到伤害,无法正常生产生活。经本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被告赔偿原告精神补偿费8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100元。”原告金土地,被告吴德,同是洞庭湖畔红旗村的人。吴德是村支书,与金土地屋朝屋,家对家,一个当农民,一个管农民;一个想把人管得老老实实、规规矩矩,一个爱写点东西、挑点刺,爱把看不顺眼的事聚焦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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