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还是“劫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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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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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省叶县有个汪营村,这个村强迫每个村民都得交上一笔称作“集资”的钱。谁敢不交,会落下什么后果呢,请看村支书在群众大会上宣布的“九项规定”:党员不集资为不合格党员;村干部不集资不准再当;在外工作人员不集资为不受欢迎的劣质人员;农民不集资为不合格公民;不集资不准入伍;不集资不给办理结婚手续;不集资不划宅基地;不集资不办理计划生育准生证;不集资不给办理升学、转学、上大学的手续。有些地方的乡村,生产落后,农民贫困,群众缴纳国家的法定税、费已很艰难。偏偏跳出一些好大喜功的官员,为显示自己的“政绩”,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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