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交哪些费用 |
| |
作者姓名: | 陈爱和 |
| |
摘 要: | 非财产案件按件计征。离婚案件,每件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100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财产案件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