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村委会选举选票认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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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维良.再谈村委会选举选票认定问题[J].乡镇论坛,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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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维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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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村委会选举问题专家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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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选票是选举的载体。在当今世界的选举中,选举人选谁不选谁,即投票的指向和意愿是通过选票反映和表达的。最后谁当选或谁落选,也是通过计算选票得出的。选票在选举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的村委会选举也不例外,选票同样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村委会选举的实践中,有些地方由于对法律、法规的规定理解不一,认定口径不一、称谓不一,造成不应有的误会和误解,引起争议和纠纷,甚至上访告状,影响安定团结。为规范对村委会选举的选票认定,笔者再次发表浅见,抛砖引玉,欢迎批评指正。一、有效力选票和无效力选票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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