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观念里面,大股东控制一直是我国公司治理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比如像莲花集团,因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多次受到证监会的谴责。而在上市公司“莲花味精”的股权结构中,莲花集团这个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8.82%。集团可以合法地驾驭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保证自己的意志在上市公司中得到体现。但是,我们在最近的研究中却发现:除了莲花集团这样的“大股东控制”之外,更严重的情况实际上是“小股东控制”。并且,中国证券市场中越来越多被小股东控制的公司,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在2004年19起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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