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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困难企业必须订立工资偿还协议
摘    要:为了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山西省规定,确实经营困难须延期支付工资的企业必须订立偿还协议。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须延期支付工资,要在征得本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意的基础上,从拖欠工资满1个月之日起7日内订立偿还协议,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拖欠工资情况(包括拖欠原因、时间、金额和涉及职工人数),报送偿还协议副本。

关 键 词:工资拖欠问题  困难企业  山西省  协议  偿还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延期支付  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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