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对烟草部门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牌号卷烟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 |
| |
摘 要: |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山东省部分烟草部门强制经营户购买其指定的牌号卷烟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鲁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34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烟草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的定性处理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6月25日《关于石油公司、石化公司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2000犦第134号),2000年9月13日《关于盐业公司在销售无碘盐时强制用户购买碘盐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2000犦第200号)作过类似答…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