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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不记账”也要“监督”
引用本文:张克运,王定平.会计人员“不记账”也要“监督”[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11):45-45.
作者姓名:张克运  王定平
作者单位:湖北省枣阳市会计局
摘    要:目前,随着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各地绝大多数乡镇实行了“零户统管”和“村账乡管”,县(市)实行了“财会集中核算制”。这些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组织不再建账,会计人员也不再记账,统一实行报账制。原有的会计人员相应减少,保留下来的会计人员认为自己只是单位的一个报账员,为单位跑跑腿,报报账。因而放弃了实施会计监督的基本职责,不记账也不监督。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会计人员,《会计法》赋予了神圣的监督职责和义务,不记账,也要监督。这是因为:第一、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关 键 词:会计监督  中国  会计法  会计管理体制  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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